研究生金某,主動停止違法行為

今天(4日),據國家安全部訊息,近年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瞄準我青年學生群體,以求職兼職等名義,拉攏、利誘甚至脅迫我個別青年學生為其從事涉密資料蒐集等間諜活動及其他違法行為,給我國家安全帶來威脅研究生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青年學生作為祖國未來的棟樑之才,應當自覺將“國家安全高於一切”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研究生。在面對境外機構或個人提出的所謂“學術交流”“合作邀約”“高薪兼職”時,務必保持高度警惕和頭腦清醒,認清間諜“圈套”,切莫因小失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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